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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企業環境報告書
蚌埠市香飄飄糧油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自行監測報告
單位:蚌埠市香飄飄糧油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報告日期:2022 年 1 月 14 日
一、企業基本概況簡述 蚌埠市香飄飄糧油食品科技有限公司位于懷遠縣經濟開發區迎賓路 3 號,公司主要加工糯米及糯米粉,項目于2007年8月獲得由懷遠縣環保局環評批復,項目于 2007年12月開始投入試生產。2021年全年生產天數約為300天,使用園區同意供熱作為動力,污水經處理后排放園區管網,無鍋爐煙塵等固體廢棄物產生。
二、主要污染物產生治理和處理情況 1、水污染物處理設施運轉正常,處理能力能夠滿足排放需求。 2、選用低噪聲設備以降低機房總體聲級; 產噪設備大部分安裝在密閉的廠房內,對空壓機組產生高噪聲的設備,設置 隔音門窗,以減少噪聲的對外傳播。
三、自行監測方案的制定執行情況各類污染物采用國家相關污染物排放標準、現行的環境保護部發布的國家或 行業環境監測方法標準和技術規范規定的監測方法開展監測。手工監測方法及儀器設備。 我公司自行承擔部分手工監測項目,具備固定的實驗室和監測工作條件,采用經依法檢定合格的監測儀器設備,有專業的工作人員,有健全的自行監測質量管理制度,能夠在正常生產時段內開展監測,真實反映污染物排放狀況。 監測質量保證和質量控制嚴格執行國家環境監測技術規范和環境監測質量 管理規定,實施全過程質量保證。實驗室分析樣品的質量控制采用精密度和準確度控制。所使用的儀器設備通過檢定或校準,儀器設備操作遵守操作規程,保證2監測結果的代表性、準確性和可比性。監測數據嚴格實行三級審核制度。(廢水樣品的采集、保存、分析、質控應執行《地表水和污水監測技術規范》(HJ/T 91-2002)、《水質 樣品的保存和管理技術規定》(HJ 493-2009)、《水質 采 樣技術指導》(HJ 494-2009)、《水污染物排放總量監測技術規范》(HJ/T 92-2002)、 《固定污染源監測質量保證與質量控制技術規范(試行)》(HJ/T373-2007)。 廠界噪聲監測布點、測量、氣象條件按照《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 (GB12348-2008)要求進行。
四、2021 年度廢水、噪聲監測檢驗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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